《米制条约》的签署

《米制条约》是1875年签署的交际协议,奠定了以“米制”为根底的世界通行的丈量单位制,创建了永久的世界计量安排结构。条约成立了旨在和谐世界计量展开的政府间世界计量安排——世界计量局,设立了其最高权力安排——世界计量大会和办理和监督安排——世界计量委员会,并规矩了世界计量局的财政和运转办理规矩,为签署条约的成员国之间就计量科学和计量规范相关业务一致采纳举动树立了永久的安排结构。

《米制条约》是“米制”展开的产品。长期以来,各国选用彼此不同的丈量单位和丈量规范。进入18世纪,经济和交易的展开使得一致各国丈量单位制的问题被说到议事日程。“米制”是在18世纪末由法国创建的一种丈量单位制,它以通过巴黎的地球子午线的一千万分之一作为长度单位,定名为“米”;以米的十分之一长度为立方作为容量单位,定名为“升”;以一升的纯水在4℃时的分量(质量)作为分量单位,定名为“千克”。这种单位制是十进制的,彻底以“米”为根底,因而得名为“米制”。它最重要的特点是选用自然界的“量”树立丈量单位,由于能够完成计量规范的一致。

“米制”于1795年4月7日被法国通过法令正式确认,后因其易用性逐步被许多国家选用。可是,这些国家通过自行仿制原器生成的国家规范之间依然缺少一致性。为处理这一问题,完成一种法国大革命以来提出的“合适全部年代、全部人”的计量系统,1872年8月,法国政府约请一些国家派代表到巴黎开“世界米制委员会”,与会代表拥护遍及选用“米制”,并以为应该依照巴黎档案局保存的“米”和“千克”仿制出一些原器分发给各国运用。1875年3月1日,法国政府举行了“米制交际会议”,有20个国家派出政府代表和科学家到会,会议同意了世界米制委员会的主张。1875年5月20日,阿根廷、奥匈帝国、比利时、巴西、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秘鲁、葡萄牙、俄罗斯、西班牙、瑞典-挪威、瑞士、土耳其、美利坚合众国和委内瑞拉共17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正式签署《米制条约》。为留念《米制条约》的签署,5月20日被定为世界计量日。

《米制条约》由正文和附则两部分组成。条约正文共14条,附则22条。自1875年签署以来,仅在1907年、1913年和1921年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且修正仅触及世界安排的作业范围、财政协议等细节,条约的主体内容一直未变。

《米制条约》的首要内容为:①在巴黎树立世界计量局。世界计量局在世界计量委员会的辅导和监督下进行作业。世界计量委员会则遭到由各缔约国政府代表所组成的世界计量大会的办理。大会主席由巴黎科学院的在任主席担任。②世界计量局的责任:保管世界米和千克原器并供给校准;安排比对;树立新的世界计量规范;确认物理常数的定值以进步单位的准确度并保证其一致性;担任界说的调整作业。③世界原器的寄存。④世界计量局的会费由各缔约国按份额交纳。⑤《米制条约》由各国依其宪法程序同意。

《米制条约》附则共22条,首要内容为:①世界计量局的位置、选址要求、安排设置、设备装备、会费构成和办理规矩。②世界计量大会的运作规矩:由世界计量委员会招集;至少每6年在巴黎举行1次;使命是采纳办法遍及与完善米制,同意在两届大会期间确认的新的计量基本单位,听取世界计量委员会作业报告,改组世界计量委员会中1/2的委员;每个国家有一个投票权。③世界计量委员会的运作规矩:由归于不同国家的18个委员组成;担任辅导缔约国一起决议的全部计量作业,并监督世界原器的保管;至少每两年举行1次会议。④世界计量委员会与各缔约国政府的全部通讯来往均经由驻巴黎的各国交际代表;全部应由法国政府决议的事项均向法国交际部提出恳求。⑤世界计量局局长的推举规矩和责任要求。⑥每个国家的会费份额不得少于总额的5‰和高于15%,以及详细计算方法、交纳、拖欠及其处理等。

《米制条约》及其附则于1921年通过一次修订,首要修订内容为:①第7条增加了世界计量局将担任树立与保存电学单位规范及其参阅规范,担任确认物理常数的界说以进步计量单位的准确性,以及担任相似的界说调整作业。②第8条世界规范原器及其参阅基准将寄存在世界计量局,只要世界计量委员会能够进入寄存处。③附则第6条关于会费的计算方法和交纳、拖欠及其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