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院图书、文献资料管理办法

为加强图书、文献资料的规范管理,避免重复购置,促进我院文献资源的有效利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关于会议文献资料的管理

⒈ 由我院委派参加国内、国际会议及出国考察人员所带回的会议文献资料(含光盘),必须交文献馆做图书固定资产登记,并统一管理。

⒉ 参会人员将会议文献资料交到文献馆的同时,将填写“会议文献交付清单”,1式2份。

⒊ 参会人员在报销会议差旅费时,必须持文献馆负责人员签字并盖(文献馆)章的“会议文献交付清单”,财务处方可准予报销会议差旅费。

⒋ 根据参会人员对交付文献的需要,在办完交付手续后,文献馆可提供本人1个月的借阅时间,如果确实工作需要,文献馆可提供部分文献的复印件。

⒌ 文献馆必须妥善保管所收到的会议文献,并按现行“文献馆借阅规定”为全院职工提供服务。

⒍ 文献馆在收到参会人员上交的会议文献后,将为本人在NSTL注册20元的原文文献请求费用。

二、关于各部门自购图书文献的管理

⒈ 院内各部门所需的中外文图书资料一律由文献馆统一购买。各部门对图书文献的需求信息,可随时反馈到文献馆的采购人员,经查重、评估后由文献馆统一购买。文献馆在图书阅览室长期提供 “科技新书目”,院内职工如有需求可及时在“科技新书目”中划“√”。

⒉ 如院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长期使用本专业的中文工具书,文献馆将视具体情况可提供1年的借阅期。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  1年借期满按时到文献馆办理归还手续;

②  如确实工作仍需要,再办理续借手续。

⒊ 院内各部门所需的外文图书、外文期刊,如文献馆有馆藏或NSTL(国家图书文献中心)网上提供原文服务的外文文献,原则上不再准予购买。

⒋ 院内各部门如有特殊需要,文献馆及NSTL没有的,且文献品种在万元以上的,经文献馆确认后,并填写“自购图书清单”,1式2份,方可自行出资购买。购买后,必须在文献馆做图书固定资产登记,凭文献馆盖章的“自购图书清单”到财务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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